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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
  • 2019-04-10 09:21
  • 来源: 东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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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时间?

2018年1月23日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1.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3.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七.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动向是什么?

一是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

二是以公司、合作社等表面上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

三是“村霸”和家族、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

八.随着专项斗争不断深入,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哪些新特点?

一是有的黑恶势力公开砍杀打斗、划分地盘、收取保护费等“硬暴力”明显收敛,更加注重就地伪装、易地隐身,企图瞒天过海。

二是有的黑恶势力从传统行业领域向金融、网络等新兴领域延伸触角,企图利用法律空白点、监管盲区,隐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有的黑恶势力以“公司化”形式,将非法聚敛的巨额财富洗白为“合法”财产。

四是有的黑恶势力千方百计与个别党政干部、政法干警结成多重利益关系,企图寻求保护。

九.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是什么?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黑恶势力的政治警觉性不高、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组织打击工作不力;

二是有的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

三是有的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存在腐败问题,使得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四是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专业力量比较薄弱,对一些新形态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还需要明确法律适用。

十.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什么?

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

十一.扫黑除恶的十项重点工作是什么?

1.全面开展摸排深挖;

2.组织实施精准打击;

3.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4.着力源头防范整治;

5.建立监管协作机制;

6.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7.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8.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9.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10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十二.扫黑除恶要做到哪两个“结合”?

1.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2.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十三.重点打击的15类黑恶势力是什么?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是组织或雇拥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是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3.是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14.是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15.是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十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是什么?

全面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总结表扬等,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十五.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十六.涉黑类犯罪有哪些类型?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十七.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具备的四种特征分别是指什么?

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本质特征。

十八.什么是恶势力?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

十九.什么是恶势力犯罪集团?有什么特征?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的法定条件,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二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是什么?

1.是否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两高两部2018指导意见为参考;

2.是否准确认定恶势力犯罪;

3.是否准确处理“软暴力”“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一.“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二十二.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务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实,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账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二十三.什么是“村霸”及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哪五个?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二十四.什么是“沙霸”?

“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区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二十五.如何规范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合法开展辩护代理工作?

1.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2.不得触碰底线,违法违规办案;

3.必须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二十六.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可以采用哪些措施确保其案件质量?

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管辖、指定管辖以及现场联合督导等措施。

二十七.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二十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十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三十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三十二.扫黑除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地区、行业、领域追责方式是什么?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的突出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十三.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三十四.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1.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广泛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形成基层治理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3.加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严格人选和程序把关,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三十五.村“两委”换届中,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以县为单位,组织、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统一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综治、信访、公安、国土、司法行政、卫计等部门意见,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三十六.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主要表现有哪些?

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离岗、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

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

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4.基本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

5.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

6.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的;

7.无固定办公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

8.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

三十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三十八.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如何规定的?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十九.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四十.2019年扫黑除恶面临哪些新形势

1.从专项斗争的“时”看,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间阶段、关键时期;

2.从专项斗争的“势”看,呈现出由公开砍杀打斗转入就地伪装、异地隐身的新特点,从传统行业领域向新兴领域延伸的新特点,以“公司化”形式洗白非法聚敛财富的新特点,千方百计与公职人员结成多重利益关系寻求保护的新特点;

3.从专项斗争的“贵”看,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二是在打击惩处上精准性、实效性不够,三是在源头治理上重“打”轻“建”,行业监管没跟上,滋生土壤未铲除。

四十一.如何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

一是组织领导要再强化,要抓省促市、抓市促县、抓点促线;

二是监督指导要再强化,要增强督导工作的威摄力、执法监督的穿透力、考核奖惩的引导力;

三是发动群众要再强化,要创新引导发动、举报奖励、反馈群众等机制;

四是弘扬正气要再强化,要大力宣传英雄事迹、表彰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风尚。

四十二.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各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只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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