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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零售备案登记
  • 2015-01-20 00:00
  • 来源: 县商务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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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零售备案登记

  事项名称

  酒类零售备案登记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5天

  办理单位

  东安县商务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东安县行政中心八楼

  监督投诉电话

  县商务局纪检监察室0746-4211206

  实施依据

  《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2006年5月1日实施)

  实施条件

  1. 填写办理零售登记证申请表

  2. 零售商工商登记证

  3. 零售商卫生许可证

  4. 零售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5. 经营场地和仓储场地租赁合同

  6. 财务、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7. 采购、销售和广告管理制度

  实施程序

  1. 申请人向县商务局提出零售许可申请

  2. 书面填写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3. 进行资料初审

  4. 资料齐全受理

  5. 现场勘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零售企业条件审查方案,逐项审理结果

  6. 符合要求,县酒管办负责人做出初审意见并签字

  7. 不符合要求,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要求退回申请报告,不予受理;整改后验收合格,县就管办负责人做出初审意见并签字)

  8. 交县商务局分管领导和局长审签

  9. 发放酒类零售备案证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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