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县商务局
零售商促销活动内容备案
  • 2015-01-20 00:00
  • 来源: 县商务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零售商促销活动内容备案

  事项名称

  零售商促销活动内容备案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即日办理

  办理单位

  东安县商务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东安县行政中心八楼

  监督投诉电话

  县商务局纪检监察室0746-4211206

  实施依据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实施条件

  1、 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2、 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实施程序

  1. 提出申请

  2. 县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股初审(检验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3.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不予受理原因或申请人补全资料

  4. 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受理,提出初审意见

  5. 提交市场运行调节股负责人复审

  6. 不符合条件、不统一意见,写明书面理由退还申请人

  7. 提交市场运行调节股负责人复审

  8. 符合条件,附同意意见,上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定

  9. 不符合条件写明书面理由退还申请人

  10. 符合条件,办理备案登记

  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数据局(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