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单位 |
东安县林业局 各乡镇林业站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办理地点 |
各乡镇林业站所在地 东安县政务中心 |
交通方式 |
公交车1、2、6、8路或出租车 |
咨询电话 |
0746-4228929 |
监督投诉电话 |
0746-4228927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5条 | ||
实施条件 |
(一)林木采伐证或其它法定手续; (二)相关的税费票据; (二)植物检疫证。 | ||
实施程序 |
一、 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负责人 1、 林业站办证人员:负责办理木材县内运输手续 2、 县政务中心林业办证窗口人员:负责办理木材出县运输手续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报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可以当即办理木材运输证。 (三)时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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