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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运输证核发行政许可
  • 2015-01-18 00:00
  • 来源: 县林业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事项名称

  木材运输证核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东安县林业局

  各乡镇林业站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各乡镇林业站所在地

  东安县政务中心

  交通方式

  公交车1、2、6、8路或出租车

  咨询电话

  0746-4228929

  监督投诉电话

  0746-4228927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5条  

  实施条件

  (一)林木采伐证或其它法定手续;

  (二)相关的税费票据;

  (二)植物检疫证。

  实施程序

  一、 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负责人

  1、 林业站办证人员:负责办理木材县内运输手续

  2、 县政务中心林业办证窗口人员:负责办理木材出县运输手续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报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可以当即办理木材运输证。

  (三)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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