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核
事项名称 |
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批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单位 |
东安县林业局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办理地点 |
东安大道88号 |
交通方式 |
公交7路到林业局下 |
咨询电话 |
0746-4228173 |
监督投诉电话 |
0746-4228927 |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林业条例》第13、14条 | ||
实施条件 |
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必须具有合适的定植地点和一定的技术的力量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 ||
实施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受理电话:0746-4228173)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林业局森保站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三)时限:5个工作日 B、审核 (一)岗位责任人:县林业局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县林业局公章,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理由和政策依据,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三)时限: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