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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核
  • 2015-01-18 00:00
  • 来源: 县林业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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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核

  事项名称

  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东安县林业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东安大道88号

  交通方式

  公交7路到林业局下

  咨询电话

  0746-4228173

  监督投诉电话

  0746-4228927

  实施依据

  《湖南省林业条例》第13、14条  

  实施条件

  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必须具有合适的定植地点和一定的技术的力量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实施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受理电话:0746-4228173)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县林业局森保站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三)时限:5个工作日

  B、审核

  (一)岗位责任人:县林业局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县林业局公章,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理由和政策依据,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三)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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