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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今年一季度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的调查报告
  • 2011-09-22 00:00
  • 来源: 东安县统计局
  • 发布机构:东安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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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了解我县今年一季度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促进农民增收,我组一行3人,于3月27-30日,为期4天,深入农村、工厂、批发零售企业,进行多项抽样调查,总的情况是:今年一季度末东安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总数14.28万人,转移比重为48.8% ,比2009年底提高了1.6个百分点,新增转移0.44 万人,其中外出务工12.6万人,新增外出0.4万人。

     一、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1、年龄构成: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外出务工人员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5.6%,比上年同期提高了 1.5个百分点;21-40岁的占64.1%,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2个百分点;50岁以上的占10.2%,比上年同期减少了 1.6个百分点。从两年情况看,外出务工人员中青壮年部分在继续增加,留守劳动力中,老、弱部分也在继续增加。

  2、文化程度构成: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的占 55 %,比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高中及以上的占 38.2 %,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个3.5百分点,大专及以上文化的占6.8%,比上年同期增加1.1个百分点。从两年情况看,高中及以上的比重在增加,说明我县外出劳动力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总体受教育程度仍然偏低。

    3、接受培训情况:外出务工人员中,有 26.5 %接受过专业培训,通过培训,外出人员掌握了一定的专业技能,有助于寻找工作,但从我们在各乡镇走访的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劳动力培训意愿较强,但对参加免费培训的途径不了解,无法承担培训费用等问题,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各种形式培训的人员比重偏小。

  4、外出方式:近两年,我县以多种形式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包括经济组织的介入,使我县劳动力外出务工市场化行为有所增强。但外出务工人员中,绝大部分仍然带有自发的性质,从我们在井头圩镇和芦洪市镇等几个劳务输出大镇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由亲属和熟人介绍务工的,占了外出人员的60%以上,由政府(单位)、中介组织和职业学校介绍务工的占40%左右。

  5、外出地区:外出务工人员输出地点集中,据我们调查了解,我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主要集中在东莞、广州、虎门等地,占外出人口的 80% 以上。

   6、从事的行业:由于国家加大了基础性建设投资力度,建筑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建筑工地成为劳动技能薄弱人员外出务工的首选。2010年,东安县外出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领域,占55 %,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5.6 个百分点;其次是第三产业,容纳了32%的外出劳动力,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1.3 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容纳了13%的外出劳动力,与上年基本持平。务工行业多为体力型,我县外出务工人员从事的主要是手工制造业(鞋厂、玩具厂、电子厂)、建筑业、社会服务业、餐饮业等体力型行业,占外出人口的 90%左右,只有10 %左右的人员从事办公室、电脑操作、机械维护等技术型工作。

  7、保障情况: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只有21.7%的人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劳动保险的人数则更少,仅为 14.9 %。两年来,国家加大了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有很大好转,但仍有2.1 %的外出务工人员遭遇拖欠工资。

  二、当前劳动力转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目前全县仍有大批劳动力在农村从业。从事第一产业为主的人员有14.9万人,占全县劳动力资源总数的51.2 %,这部分劳动力普遍年龄较大、文化较低、技能较差,转移的难度较大。此外,全县每年还有新增不再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不断增加劳动力资源。

  2、农村劳务输出难度加大。当前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态势。一方面由于区域间用工竞争的加剧和劳动力市场的逐步规范,劳动力市场价格明显上涨。另一方面则是用工单位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随着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用工单位要求劳动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技能素质,一些新的岗位甚至要求高技能人才。近年来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的就业岗位数以万计,但职业介绍成功率较低,主要原因就是劳动力素质达不到要求。

  3、部分劳务输出人员的就业稳定性较差。由于受文化和技能的限制,相当多外出人员就业的稳定性还不强,处于“半工半农”、“半商半农”状态,即农忙种田,农闲外出,外出的收入也较低,还没有真正从土地上解放出来。

  4、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经营不足。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富民工程,也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大规模联系和组织输出以及开展培训等,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需要政府部门的较大投入,这方面困难较大。如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工作的基层工作经费短缺,乡镇培训机构普遍投入不足,培训场地简陋、实习设施不足,师资力量单薄,影响和制约了培训质量的提高。

  三、采取的对策及措施

  针对上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东安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强化服务、多措并举,全力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创业,取得显著成效。

  1、深入基层摸底指导就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将其纳入全县当前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结合开展“两千干部下基层、服务发展促和谐”活动,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帮助农民工解决就业创业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同时,在芦洪市、井头圩等几个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乡镇设立七个监测点,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农民工情况,分类建立信息档案,做到就业状况清、滞留人数清、离职原因清、经济条件清、就业意愿清,并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大督查办组织到各乡镇场开展专项督查。

  2、广开各方渠道服务就业。通过专项活动、项目施工、招商引资等途径帮助农民工打造就业平台,畅通就业信息,创优就业环境。为切实解决供求双方信息不流通、“有人无事做”和“有事无人做”的矛盾,县委、县政府于2010年2月22日在县生智商业广场举办了以“服务世博会永州-上海转移就业帮扶行动”为主题的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招聘会吸引了上海蓝海国际教育合作集团等42家县内外知名企业的参与,提供就业岗位6200多个,广大求职者踊跃参加,现场达成招工意向4927人,既为上海世博会输送了优秀人才,又促进了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此外,通过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等措施千方百计吸纳农民工就业,对已签约项目做到快落地、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优先容纳农民工就业。

  3、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就业。县里成立了职业能力开发暨承接产业转移劳动用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县职业培训资源和资金整合起来,把县职业中专打造成承接产业转移劳动用工培训基地,今年县职业中专计划培训15000-20000人,县阳光培训工程今年计划培训2500人,为农民工就业打好基础。各乡镇场针对春节后返乡农民工的培训需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展开各项培训,全县395个远教站点将实用农业种养、农产品加工和电器维修等各类知识资料印发到返乡农民工手中,并通过组织在远教站点收看实用技术节目和农村致富信息节目、邀请远教专家下乡指导等多种形式,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全县共有4000余名农民工经过村远教站点的“家门培训”留在家乡创业、就业。

  4、开展维权服务保障就业。今年,东安县切实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巡查力度,健全了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培训机构将涉及务工维权的各项法律法规作为农民工培训的必备内容,由司法部门选派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对农民工进行培训,上门走访了解农民工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需求,及时、快捷地向返乡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车站、乡镇集市等公共场所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宣传农民工维权知识,发放农民工维权资料。司法部门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诉讼案件实行诉讼费减免。

  四、几点工作建议

  1、加强劳务协作,广开输出渠道。要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协作,新建一批规模较大的劳务输出基地,建立长期协作关系。各乡镇要大力培育当地劳动力输出特色,形成劳务输出区域优势,扩大有组织的输出规模。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联合体和行业协会等形式,将东安的特色行业培植壮大为特色产业,提高农民外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要以建筑、安装、加工、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对外劳务和承包工程,并力争境外输出有较大突破。放手发展民营劳务中介组织,培育更多的劳务输出经纪人和信息员,不断拓宽劳务输出渠道。

     2、突出市场导向,推进技能培训。继续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主要措施,地方财政应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加快乡镇培训基地建设。要通过调整培训计划等手段,大力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培训机构的发展,建成一批乡镇培训示范基地,形成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工种。通过培训把建筑、运输、服务加工、机械加工等传统劳务品牌做大做优做强。按照培训和就业一体化的要求,瞄准企业需求,争取企业合作,大力发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联合培训。

     3、推动就地转移,鼓励返乡创业。要坚持异地输出和就地转移并举。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更多的农民就近就地转移。要营造优良环境,大力吸引外出农民返乡创业。组织对返乡人员开展创业培训,落实扶持措施,提供援助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推进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促进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扩大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空间,不断提高农民的“创业、创优、创新”能力。

  4、改善就业环境,维护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城乡劳动者“无差别”用工,取消所有农民就业的限制性政策、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要深入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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