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劲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东政人〔2021〕9号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劲松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邓聪同志任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辉同志任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唐峥同志任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轩华同志任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雷宜君同志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朱仕湘同志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县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
万勇江同志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周海兵同志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雄志同志任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其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
免去唐葛平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凤云同志的县水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国辉同志的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文军同志的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唐明同志的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公司的职务任免,请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