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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2-01-29 16:22
  • 来源: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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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1室,邮编:425900,电话:0746--4217009,电子邮箱:71452230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安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微信订阅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0000余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3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县始终坚持把依申请公开信件答复作为检验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渠道,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的原则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办结4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办结率100%,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信息主动发布制度,按照标准统一、信息安全的原则,编制部门单位信息发布任务清单,第一时间公开行政机关的文件、业务数据和执法结果等信息,防止出现简单发布动态信息滥竽充数的现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落实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高公开的信息的质效,落实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排查及督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始终坚持把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置,提高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影响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组织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在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完成账号信息更新工作,督促主办单位及时更新新媒体内容、更正错误表述等,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目前全县共开设政务新媒体6个(其中微信5个、微博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第三方评估情况督改、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督改、通报批评等手段对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考核,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定期计分,年底纳入各单位综合考核评分中。2021年,我县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1

5

1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7

行政强制

4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853.93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2

0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2

0

0

0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2

0

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东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仍存在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政务公开思想认识不足,未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且人员变动大,导致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与工作要求不匹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主要以文字为主,图片、动画等公开方式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更快、更直观地获取政府信息。三是部分单位对信息的审核力度不够,对外发布的信息存在错敏信息及表述不当等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县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层层压实工作内容。二是进一步落实信息三审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和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和QQ、微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把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全面、有效地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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