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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 2016-10-31 15:48
  • 来源: 东安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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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位于东安经济开发区西端,东靠工业大道,西临官田路,南临鹿鸣路,北接绕城北路,总用地面积333.39亩。根据项目设计,将工程用地分为A、B、C、D、E、F六块,其中A、B、C、D地块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55637平方米(合约233.39亩),包括8栋1层钢架厂房、2栋3层钢混厂房,8栋4层砼厂房,2栋4层商业配套用房,1栋6层园区招商大楼;E地块为商业配套用地,总用地面积39453平方米(约合59.2亩),规划为商业用地,暂未规划相关建筑;F地块为商业配套用地,总用地面积27214平方米(约合40.8亩),共9栋1+5住宅(底层为架空车库),用地西边为社区医院和1栋3层9个班的幼儿园。工程总投资47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942万元,占总投资的6.17%。

1、项目报告表编制技术路线正确,评价依据较为充分,环保目标较为明确,评价结论基本符合实际情况,环保建议和措施较为可行。

2、项目必须严格坚持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①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扬尘,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抑尘措施,如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采用商品混凝土,做到施工现场及场外道路泥土及时清理,减少二次扬尘。②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进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建筑施工作业工序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③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进入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最终排入紫水河。④运营期活垃圾经适当进行分类收集后,由县城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作卫生填埋处置。⑤工程建成后,采用乔灌草生态型绿化设计方案进行相应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⑥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综合处理,半成品和成品残渣可回收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⑦对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

3、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审批意见,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确保有关环保措施全面落到实处。

附件:东安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建设一期工程(报批稿)04208201610311548382682

东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元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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