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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 2019-11-20 08:46
  • 来源: 东安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东安县人民政府
  • 【字体:    

DADR201900009

东政发〔20199

东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更新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土地市场,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省、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更新基准地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东安县城区及十二个建制镇和二个建制乡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评估,更新成果已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发布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全县的土地估价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统一管理,土地估价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2. 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下列经济行为之一,必须遵照更新后的基准地价进行土地估价后方可实施。

1)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转让、交换、赠予。

2)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出租、入股或联营。

3)企业兼并、分立、清算、联建、股份经营、破产拍卖而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的。

4)依照法律、法规的其他土地和房地产处置行为的。

3.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东政发20145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东安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191111    


附件

东安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览表

一、基准地价内涵

1  东安县城区商服、住宅和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级别

土地权利

商服

住宅

工矿仓储

开发程度

基准日

使用年期

容积率

使用年期

容积率

使用年期

出让土地使用权

40

2.2

70

2.5

50

五通一平

2019.5.1

出让土地使用权

40

2.0

70

2.2

50

五通一平

2019.5.1

出让土地使用权

40

1.8

70

2.0

50

五通一平

2019.5.1

出让土地使用权

40

1.6

70

1.8

50

五通一平

2019.5.1

2  东安县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级别

土地权利

开发程度

一类用地

二类用地

基准日

年期

容积率

年期

容积率

出让土地使用权

五通一平

50

1.6

50

1.0

2019.5.1

出让土地使用权

五通一平

50

1.6

50

1.0

2019.5.1

出让土地使用权

五通一平

50

1.6

50

1.0

2019.5.1

出让土地使用权

五通一平

50

1.6

50

1.0

2019.5.1

备注:一类用地为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二类用地为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3  东安县乡镇分等成果

等别

乡镇名称

一等乡镇

芦洪市镇、井头圩镇

二等乡镇

大庙口镇、鹿马桥镇、端桥铺镇

三等乡镇

石期市镇、紫溪市镇、大盛镇、花桥镇

四等乡镇

新圩江镇、横塘镇、南桥镇、水岭乡、川岩乡

4  东安县乡镇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等别

土地权利

商服

住宅

工矿仓储

开发程度

基准日

使用年期

容积率

使用年期

容积率

使用年期

一等、二
等乡镇

出让土地使用权

40

1.4

70

1.4

50

三通一平

2019.5.1

出让土地使用权

40

1.2

70

1.2

50

三通一平

2019.5.1

出让土地使用权

40

1.0

70

1.0

50

三通一平

2019.5.1

三等、四
等乡镇

出让土地使用权

40

1.2

70

1.2

50

三通一平

2019.5.1

出让土地使用权

40

1.0

70

1.0

50

三通一平

2019.5.1

5  东安县乡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等别

土地权利

开发程度

一类用地

二类用地

基准日

年期

容积率

年期

容积率

一等乡镇

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通一平

50

1.2

50

1.0

2019.5.1

二等乡镇

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通一平

50

1.2

50

1.0

2019.5.1

三等乡镇

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通一平

50

1.2

50

1.0

2019.5.1

四等乡镇

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通一平

50

1.2

50

1.0

2019.5.1

备注:一类用地为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二类用地为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二、级别范围

6  东安县城区土地级别范围描述

            

大众路-建设北路-文明路-狮岩路-规划路一-都川路-新建路-龙溪河-同心路-建设大道-规划路二-公园东路-大众路

文明路-舜皇大道-工业大道-东安大道-紫水-莲花路-步程路-规划路三-官田路-莲花路-御江路-紫水-紫水大桥-女英西路-紫金苑-建设大道-公园东路-龙溪路-大众路北侧300-文明路(级范围以外)

东新路-绕城北路-狮岩路-鹿鸣路-学院路-广源路-绕城东路-步程路-规划路四-官田南路-湘桂铁路复线-沿江南路-莲花路-绕城西路-规划路五-龙溪路-大众路北侧300-前进路-鹿鸣路-东新路(级范围以外)

在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内除级以外的区域

7  东安县乡镇土地级别范围描述

乡镇名称

级别

范围描述

芦洪市镇

芦新街-西环路-站北街-芦花路-滨河路-一号路所围区域;邻水街-水环街-芦花路-狮岭路-靠山路所围区域;芦花路(站北街-邻水街)两侧50区域

级外,北环路-定级范围-南环路-西环路

级外其他区域

井头圩镇

井北新街-井东街-井泉街外延20所围区域

级外,湘桂铁路-井西一路-冷东公路-定级范围-井北新街外延50所围区域

级外其他区域

大庙口镇

东大路-舜皇北路-026县道外延20所围区域,舜皇南路(东大路-鑫鹏酒楼)两侧50026县道(舜皇南路-横江大道)两侧50

级外,横江大道-规划路二-定级范围-东大路外延50所围区域

级外其他区域

鹿马桥镇

鹿马桥大道(镇政府-敬老院)两侧20;金江大道(鹿马桥大道-规划路)两侧20

级外,金江大道-规划路-共和路-民生路-发展路-鹿马桥大道-定级范围-派出所所围区域

级外其他区域

端桥铺镇

014县道-规划路一-东芦公路-派出所所围区域;014县道(中心小学-规划路一)两侧50014县道(派出所-定级范围)两侧50

级外,规划路二-定级范围-014县道所围区域

级外其他区域

石期市镇

滨河大道-利民路-富民路-国道207-定级范围所围区域

级外其他区域

紫溪市镇

冷东公路-东正街-紫溪站-湘桂铁路-向荣路-东正街所围区域

级外其他区域

大盛镇

013县道-规划路一-规划路二-规划路三外延20所围区域

级外其他区域

花桥镇

217省道-观音街-规划路一-定级范围-观音街-规划路二所围区域

级外其他区域

新圩江镇

014县道(学苑路-学府路)两侧30

级外其他区域

横塘镇

石横公路(财政所-镇中学)两侧30

级外其他区域

南桥镇

217省道(民生路以北20-民富路以南20)两侧30

级外其他区域

水岭乡

水岭路(红岭路-定级范围)两侧30

级外其他区域

川岩乡

川岩乡路两侧30

级外其他区域

三、城镇基准地价

8 东安县城区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

土地级别

商服

住宅

工矿仓储

/m2

万元/

/m2

万元/

/m2

万元/

2960

197.33

1520

101.33

360

24.00

2150

143.33

1180

78.67

310

20.67

1460

97.33

950

63.33

270

18.00

900

60.00

760

50.67

210

14.00

9  东安县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土地级别

一类用地

二类用地

/m2

万元/

/m2

万元/

815

54.33

410

27.31

715

47.67

355

23.68

630

42.00

310

20.67

555

37.00

270

18.00

备注:一类用地为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二类用地为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四、乡镇基准地价

10 东安县乡镇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结果

单位:元/平方米

乡镇等别

乡镇名称

级别

商服

住宅

工矿仓储

一等

芦洪市镇、井头圩镇

1665

565

240

1015

370

210

565

250

二等

大庙口镇、鹿马桥镇、端桥铺镇

1160

475

180

730

345

140

460

230

三等

石期市镇、紫溪市镇、大盛镇、花桥镇

740

345

160

420

225

140

四等

新圩江镇、横塘镇、南桥镇、水岭乡、川岩乡

615

285

160

400

200

140

备注: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覆盖范围外的基准地价水平参照该乡镇各用途末级基准地价85%实施,基准地价内涵和修正体系参照该乡镇末级标准。

11  东安县乡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乡镇等别

乡镇名称

级别

一类用地

二类用地

一等

芦洪市镇、井头圩镇

405

275

300

230

235

220

二等

大庙口镇、鹿马桥镇、端桥铺镇

330

210

275

170

215

160

三等

石期市镇、紫溪市镇、大盛镇、花桥镇

285

185

210

155

四等

新圩江镇、横塘镇、南桥镇、水岭乡、川岩乡

250

175

190

150

备注: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覆盖范围外的基准地价水平参照该乡镇各用途末级基准地价85%实施,基准地价内涵和修正体系参照该乡镇末级标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各委办,县政协各委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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