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省委、省政府“三高四新”发展目标,突出“稳、进、高、新”,大力实施“七大攻坚”,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围绕县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深化财政改革,积极应对压力,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压降行政运行成本,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运行基本上做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民本支出,有效促进了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根据今年以来的预算执行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提出《东安县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需要对预算方案做出调整的原因如下:
(一)新增省下达我县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额度,收支结构发生变化,需对预算收支进行相应调整。
(二)与年初预算数相比,预算总收支和部分重点支出数额发生变化,需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
2025年收入合计由年初预算443786万元调整为46881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5031万元。其中:
1.收入调增31031万元:
(1)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调增18671万元。
(2)新增一般债券收入调增12310万元。
(3)上年滚存结余收入调增36万元。
(4)新增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调增14万元。
2.收入调减6000万元: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调减6000万元。
(二)支出调整
2025年支出合计由年初预算443745万元调整为46874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99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3596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324万元。其中:
(1)支出调增1232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8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增69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增45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110万元。
(2)支出调减6000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减6000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2273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671万元,其中:到期一般债券通过再融资的方式进行还本调增18671万元。
(三)调整后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通过上述调整,本年地方预算收入12772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69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0995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99万元,公共财政总收入4688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965万元,加上解支出1003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2736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46874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一)收入调整
2025年收入合计由年初预算85979万元调整为19876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2783万元。其中:
1.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126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调增183万元。
(二)支出调整
2025年支出合计由年初预算85979万元调整为19876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2783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4583万元,用于消化存量资金支出预算调增4583万元。
2.债务付息支出调减4400万元,通过减少置换等方式,减少了本年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3.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112600万元。
(三)调整后的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通过上述调整,本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000万元,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126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97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8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87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686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5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农林水支出107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26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636万元、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支出11260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56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64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98762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本次不进行调整。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本次不进行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债务限额情况
202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债务限额124924万元,比上年新增限额减少26434万元,累计债务限额8558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累计23544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累计620374万元。累计债务余额8512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092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20374万元,余额占限额比重为99.47%。
1.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2324万元,较上年增加2566万元。
2.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12600万元,较上年减少29000万元。
按照债券资金核算要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方案
1.一般债务情况。新增一般债券12310万元,新增向国际组织借款14万元,其中:
用于(1)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14万元;(2)东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2400万元;(3)调元渡改桥建设1000万元;(4)普铁道口“平改立”项目3000万元;(5)东安县国家档案馆建设800万元;(6)东安县城市污水处理项目2600万元;(7)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1590万元;(8)农村公路通畅公路改造项目500万元;(9)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310万元;(10)东安县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110万元。
2.专项债务情况。新增专项债务112600万元,其中:(1)解决拖欠企业账款支出(项目建设)15000万元;(2)土地储备项目9900万元;(3)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2500万元;(4)东安县水资源综合配置(一期)6500万元;(5)东安屠宰配套冷链物流中心建设新项目9500万元;(6)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2100万元;(7)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专项)16900万元;(8)置换债券资金40200万元。
六、下阶段工作打算
当前经济回升向好积极因素增多,但经济运行面临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困难挑战和不确定性仍然不少。面对重重困难,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有进,始终把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摆在首要位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努力实现全年收支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持续抓好开源,夯实财力基础
一是要继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缓解短期财政收支矛盾。要继续针对性储备项目,坚持政策导向,强化项目竞争力,精准对接上级资金方向,强化协作,做到全县争资一盘棋。二是持续提升地方财政韧性。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主特”发展路径,针对性引链、补链,培育新业态经济,释放地方经济内生动力。三是长远谋划转移支付财力性补助资金争取。科学谋划“十五五”财政目标,强化与上政策对接学习,从长统筹谋划,逐年提升我县财力性转移支付比重。
(二)科学建立标准,强化预算约束
一是严格“三保”支出保障标准与范围。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收定支、按事排钱、收支平衡,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开展预算评审,强化财审联动,对非“三保”清单项目支出逐项评议过关,想方设法压缩、取消非“三保”类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应压尽压”。二是从严控制本级支出方向。用好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监督制度,严把支出申报审核关口,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减少非必要行政执法成本支出,减少非必要公务活动支出。三是严格预算限额,分类分标准确定公务活动限额,大型公务活动要依照预算限额制定方案,并进行事前审核,严禁超预算开支。
(三)优化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持续落实“三保”保障有关要求。对于民生补贴类资金,实行“申报-审核-拨付”全链条提速,确保按月足额直达群众。二是压缩取消非必要支出预算。基于财政收入预期,优化调整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取消非必要预算支出安排,叫停、暂缓非重点项目建设,适当压控非“三保”支出标准。三是规范国有土地征迁出让收支管理。强化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缴,严格土地征收支出预算安排,做到“征拆补偿、土地开发”等花费与“土地出让收入”总体平衡对应。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统筹力度。能从上级资金安排的优先从上级资金列支,本年度上级资金政策有增加、压减、取消的,地方政策应及时对应调整。五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各单位强化固定资产数量盘点管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新增购置固定资产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