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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云生竹业科技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公租房)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2015-12-11 00:00
  • 来源: 东安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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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云生竹业科技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公租房)项目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4]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湖南云生竹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云生竹业科技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公租房)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白牙市工业园内

  2.3  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0100651.94元,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建筑面积8792.4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04套。

  2.4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湖南云生竹业科技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公租房)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证明方式:需提供近连续6个月(2015年4月——2015年10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密码,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经评委要求补正后,仍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

  投标保证金及预交规费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伍万伍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  1 月 5  日  9  时 00 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湖南云生竹业科技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公租房)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湖南云生竹业科技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公租房)项目”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东安支行营业部          

  单位名称:   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银行账号:   4300 1540 0710 5250 5727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持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于2015年  12 月   9 日至 2015年   12月  15 日17时止(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双休日休息)到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安住建大楼四楼,女英东路与站前大道交汇处往西200米)现场报名,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其他资料费4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2  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定要确认并回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1 月5日09时,地点为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住建局四楼女英东路与站前大道交汇处往西200米)。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8.1 开标时间为:2016年 1 月 5日09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东安县信息网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421504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云生竹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9420900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管理项目有限公司

  地    址:驻东安县龙溪路447号

  联 系 人:阳先生         

  电    话:18674602628   0746-4215551(办公室)

  传    真:0746-421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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