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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东安出台最严“十条禁令”
  • 2020-10-21 09:36
  • 来源: 东安发布
  • 发布机构: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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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坚决整治各种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近期,东安县以县委办、县政府办(“两办”)名义制定下发《东安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
这“十条禁令”的内容是:
一、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吃、拿、卡、要”;
二、严禁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
三、严禁以拉赞助、打广告等乱收费形式加重企业负担;
四、严禁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五、严禁未经办理涉企检查备案手续对企业进行检查;
六、严禁发生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七、严禁未经法定程序查封和冻结企业资产、账户;
八、严禁超时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九、严禁对投诉的企业或个人打击报复;
十、严禁打折扣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对违反“十条禁令”的一律先免职(停职),再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出台的“十条禁令”,秉持“亲商、重商、爱商、护商”的理念,从无视纪律规矩、擅设审批门槛、排斥外来投资者、滥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罚款、刁难服务对象、违规收礼吃喝、干预经济活动、纵容欺行霸市十个方面列出了负面清单,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约束。
“十条禁令”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出“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营商氛围,推动东安县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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