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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农业局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
中国·东安 www.da.gov.cn 日期:2010-03-11 作者: 张明 吴利交 来源:东安新闻网 字体:[ ]
    日前,东安县农业局荣获“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是永州市唯一获此殊荣单位。
    近年来,该县农业局围绕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资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事故调处等实行综合执法,积极探索农业综合执法,履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权。2004年,该县被农业部定为全国第三批100个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县之一,该县在构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基础建设,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保障农业健康发展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建成了与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造就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精良、高效廉洁的专职执法队伍,建立了一套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执法管理与监督制度,增强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合力,形成了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农业行政执法机制,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东安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年来,该县共立案处罚种子案件38起,查获未经审定通过的杂交水稻种子27.7吨;查处农药案件43起,查获无证、冒证农药2.2万公斤,劣质农药3.6万公斤、标签标识不合格农药1400余个品种;处罚肥料案件26起,查封劣质肥料187吨、标签标识严重不合格肥料269吨。共挽回农民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东安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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