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东安县考录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
|
| 中国·东安 www.da.gov.cn 日期:2009-06-15 作者: 东安人事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 |
一、本次参加体验的对象为报考我县公安机关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的入围人员,具体名单见《东安县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安职位体检人员名单》。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6月15日早晨6点正准时赶到东安行政中心前广场集中。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好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体检。不得携带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请自行关机后交带队工作人员保管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如不能按时到位,责任自负。 五、体检期间,所有参检的考生由县人事局和县公安局统一管理。考生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 六、为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请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前日晚上8时后免进食和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上避免进食。 七、考生家长及其亲友不得随同体检,违者取消考生体检资格。
东安县人事局 东安县公安局 2009年6月11日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