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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集体林权改革稳步推进
中国·东安 www.da.gov.cn 日期:2009-06-12 作者: 张明 陈治平 来源:东安新闻网 字体:[ ]
    本网讯 东安县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自主处置权,保障农户收益权,激活了林业生产要素,调动了林农营林积极性。到5月底为止,全县造林突破4.6万亩大关,是往年同期的 2倍,并涌现出7户造林500亩以上的大户。
    东安县拥有集体林地面积127万亩。去年10月以来,该县按照“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和保护生态的原则,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林业得发展,开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权属尚有纠纷的山林,在尊重证据和尊重大多数群众意见的前提下,充分协商调处,重新定权发证。对集体山林,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方式,将林权明晰到户,山林仍由集体经营。对自留山,按照“生不增、死不减”的原则,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并补发林权证。同时,对外迁户、五保户、无法定继承人的山林、联营造林山林、抛荒山、插花山的林权归属,以及公益林、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款等的处理,都严格按照林改有关政策,落实到山头、人头。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原来近80起山林纠纷也通过林改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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