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1、办理部门:教师工作科。
2、办理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纪守法,为人师表;(2)申请教师资格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助理专业技术职务;(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基本能力、普通话水平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3、办理程序:(1)本人申请。由本人向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出《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体检证明、普通话等级证、《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结业证书。(2)由认定机构初步审查。(3)由专家委员会进行教学能力审查。(4)符合法定条件者,由教育局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办理时限:30个法定工作日。
5、收费标准:依计价格〔2002〕666号收工本费6元。
6、监管部门:中共永州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7、办事纪律:依法依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