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
1、办理部门: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2、办理对象:毕业研究生、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3、办理条件:(1)签订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
4、办理程序:(1)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学校三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到毕业学校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3)到市教育局报到或求职登记。
5、办理时限:毕业后两年内。
6、收费标准:10元。
7、监管部门:省教育厅毕业就业办,市教育局监察室。
8、办事纪律: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