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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工作单位人事调动
中国·东安 www.da.gov.cn 日期:2007-04-09 字体:[ ]

工作单位人事调动
    1、办理部门:政工科。
    2、办理对象:局直属单位干部、教师、职工。
    3、办理条件:(1)符合单位调动人员的类型;(2)符合可以调动工作的基本条件;(3)符合用人政策。
    4、办理程序:(1)政工科根据需要提供人员调动方案,供局党组审定;(2)任职实施人员调动方案;(3)市编办开具“编制通知单”;(4)市人事局规划仲裁科开具“调动通知单”,干部开具“调令”;(5)市财政局行政科输入人员工资异动情况;(6)市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办理工资手续。
    5、办理时限:10天~30天。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监管部门:市教育局监察室。
    8、办事纪律:严格编制标准,合理利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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