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在线办事市民社会保障
→文章
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程序
中国·东安 www.da.gov.cn 日期:2007-04-29 字体:[ ]
    由县(区)民政部门接受当事人申请,并出具方关证明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审核→上报省民政厅批准发证。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