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注册登记应填写《机动车注册/转入申请表》,提交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凭证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5、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免予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机动车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更换整车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提交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行驶证
4、申请事项发生的变更的证明
三、申请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法定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行驶证
4、更换车身或车架应当提交检索证明
5、车身或车架的来历凭证
四、更换发动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行驶证
4、发动机来历凭证
5、安全技术检验证明
6、检索证明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应当于变更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提交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行驶证
4、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
六、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变更双方应当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行驶证
4、共同所有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可提供《居民户口薄》
5、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拓印膜
七、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的,应当于变更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提交下列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行驶证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5、机动车检索证明
八、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档案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九、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驶出本行政辖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凭证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停驶的,交回号牌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