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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明
中国·东安 www.da.gov.cn 日期:2005-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中国成立前,大小宗族均有清明会。五世内祖坟,一般每年扫墓(俗称“挂青”)一次;五世外或大族远祖,则五年或十年扫墓一次。男裔携刀锄、牲酒、香烛至墓前祭奠,修葺坟莹,以柴竹竿挂纸钱插坟顶。沿途奏击唢呐、小锣、小钹。扫远祖坟时,各支派舞龙耍狮,鼓乐喧阗,热闹至极。民国33年(1944),燕桂塘文姓280余人赴广西全州小寨扫墓,龙四条,轿马络绎,板屋文姓公祠设宴40余席。清明扫墓偶有因此酿成宗族械斗。扫墓后吃清明会,每人分一份用桐树叶或笋壳包裹蒸热的米粉肉,俗叫“包子”。有违族规的不肖子孙,取消其吃清明会资格。新中国成立后,清明会不复存在,扫墓曾一度废止。1961~1962年,部分地区复兴,“文化大革命”期问再废。70年代后期,扫墓又逐渐兴盛,但多一家一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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